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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 — 暂时进出境申报的货物,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复运进境?

点击次数:3171次  发布日期:2012-04-05  发布人:管理员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 6 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需要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 3 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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