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2号

点击次数:45次  发布日期:2024-02-23  发布人:管理员

关于发布2023年度《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情况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缔约国义务,持续巩固、提升我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水平,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考核工作。全年共对14个首次申请考核的口岸、17个改(扩)建及停运重新启用的口岸进行了考核评估,上述口岸均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73个口岸达到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1月26日
版权所有 ◎ 天津市永诚世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完美互联
电 话 :086.022-85582562     传 真:086.022-24410360 津ICP备19005632号-1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与华兴道交口南侧创智大厦21层     邮 箱:tjyc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