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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工作室】你真的看懂了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吗?

点击次数:682次  发布日期:2020-08-19  发布人:管理员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出公告,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原文如下:

 

 

关于此公告,大家应该明确的是,并不是这20种商品以后进口免税了,而是以前的规定是如果有减免税的政策,但是这20种商品是不减免税的。此次公告只是不再执行此项规定了。所以真正涉及到的日常工作,一般来讲就是特定减免税的申请。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公告可能影响到的业务是什么?

关于特定减免税,大家一般耳熟能详的是内外资鼓励项目、科研、电子信息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以及公益事业等。

 

这些特定减免税在海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的时候,海关着重关注的就是这些涉及的设备结构组成中有没有属于20种停止减免税目录内的商品。如下图所示,20种停止减免税目录:

 

在日常工作中,大家在进行《征免税证明》申请审批的时候,经常会遇到项目内的设备包含有以上目录内商品的情况,例如照相机、电脑、音箱等,虽然是和设备连接在一起使用的,税号也可能是合并在一起进行的归类。但是大多数情况仍然是要将涉及上述目录内的商品单独剔除出来,进行征税处理。例如下记商品:

 

这是一套汽车振动噪声性能驾驶模拟系统,由汽车振动噪声驾驶模拟器和数据采集仪组成。该系统可以结合研究人员的动作变换实时回放出相应的车内噪声和振动情况,让研究人员得到对于不同车型、不同工况及路况条件的真实驾车感受,还可以让研究人员按照相应的声音场景进入各种可能的驾驶环境中。系统可以完成多通道实时信号采集,存储,处理,监测,测试完成后在同一软件中就可以得到心理声学测试结果;能模拟真实驾驶模式,将声音信息回放;应用本系统可以实现不同车辆噪声的对比;可以实现声学核准,比如目标声音信息的匹配、不同配置车辆的声学比对等。

大家能够发现电脑其实是该套系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在申请减免税的时候,由于确实存在与海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所以一般情况下,海关都会将电脑单独列明进行征税处理。

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在国内购买来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现在根据新公告的规定,对于涉及此类情况的申请,今后应该都不会再遇到这种问题了。

今天先给大家分享这么多,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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