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大讲堂——这份“避雷”指南请收好!
点击次数:638次 发布日期:2020-08-11 发布人:管理员
这份“避雷”指南请收好!
上一期,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要留意以下几点:
◆申报报关单前,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原产地证据文件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
◆在申报进口时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据文件。
◆以电子方式上传商业发票、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
我已经在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申报信息,但是为什么申报报关单的时候不成功呢?
别担心,小编特意整理了企业常遇到的问题,助你避开这些“雷区”!
01、未录入相关信息
若尚未通过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即进行报关单申报,则会提示以下内容:
对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申报的、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进口人应当按以下要求以电子方式提交原产地单证:
•在申报进口时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据文件。原产地证据文件上传至随附单据文件类型中的“原产地证据文件”项下。
•以电子方式上传商业发票、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商业发票上传至随附单据文件类型中的“发票”项下;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上传至随附单据文件类型中的“提运单”项下。
02、未上传文件
申报报关单时,若没有上传任何随附单据电子文件,点击申报按钮,则会弹出以下提示窗口:
03、文件不齐全
申报报关单时,若仅上传商业发票的电子文件,点击申报按钮,则会弹出以下提示窗口:
申报报关单时,若仅上传商业发票、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的电子文件,点击申报按钮,则会弹出以下提示窗口:
例外:
•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声明申报进口时,无需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声明。
•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中转确认书》无需上传。
看完之后有没有觉得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也是很简单!这份 “避雷”指南收好了哦!助你顺利通关一臂之力。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来源: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