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1号(关于进口意大利苜蓿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点击次数:802次  发布日期:2019-04-19  发布人:管理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意大利共和国农业、食品、林业政策与旅游部关于意大利苜蓿草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意大利苜蓿草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意大利苜蓿草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意大利苜蓿草植物检疫要求.doc

版权所有 ◎ 天津市永诚世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完美互联
电 话 :086.022-85582562     传 真:086.022-24410360 津ICP备19005632号-1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与华兴道交口南侧创智大厦21层     邮 箱:tjyc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