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客户服务 > 常见问题



我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现对海关确定的单耗有异议。我司认为海关确定的单耗过低,生产实际的单耗要高很多,请问可以如何处理?

点击次数:1897次  发布日期:2017-03-14  发布人:管理员

    我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现对海关确定的单耗有异议。我司认为海关确定的单耗过低,生产实际的单耗要高很多,请问可以如何处理?
    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加工贸易企业对单耗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单耗核定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海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后4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版权所有 ◎ 天津市永诚世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完美互联
电 话 :086.022-85582562     传 真:086.022-24410360 津ICP备19005632号-1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与华兴道交口南侧创智大厦21层     邮 箱:tjyc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