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现对海关确定的单耗有异议。我司认为海关确定的单耗过低,生产实际的单耗要高很多,请问可以如何处理?
点击次数:1897次 发布日期:2017-03-14 发布人:管理员
我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现对海关确定的单耗有异议。我司认为海关确定的单耗过低,生产实际的单耗要高很多,请问可以如何处理?
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加工贸易企业对单耗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单耗核定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海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后4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