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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我司签订了一份以公式定价方式计算价格的合同,并在进口前向进口地海关申请了备案,请问我司是否还需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

点击次数:2032次  发布日期:2017-03-14  发布人:管理员

1、近期我司签订了一份以公式定价方式计算价格的合同,并在进口前向进口地海关申请了备案,请问我司是否还需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5号(《关于修订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审定完税价格有关规定的公告》)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备案结果在全国海关互认,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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